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3-14 16:41:57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3 月
目录
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三、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八、投票表决相关事宜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现场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参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参会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议案列示在表决票上,请股东填写,一次投票。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如股东所投出的票数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名候选人的得票数按该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经计票人员指出后拒不重新确认或重新确认后仍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4)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在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5)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3.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方式详见 2025 年 3 月 11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段,即 2025 年 3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 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1 日
3.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9:00-11:30,14:00-17: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15 层
5.会议召集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9.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本次会议议程
1.会议签到。
2.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现场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会议主持人宣读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股东及股东代表围绕上述议案进行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7.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议案。
8.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9.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0.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金昌先生因任职单位对外兼职规范管理需要,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鉴于张金昌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有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金昌先生的辞任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保障公司治理质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张红女士简历:
张红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国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高级投资经理,北京世界商讯信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达科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控
制经理、总会计师、税务部高级经理、商用车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北京盛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