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4 21:44:33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8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8 人。会议由
董事长朱亦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核心竞争力分析、主营业务分析概述、公司未来发展等内容,以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报告期内董事履职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等章节的相关内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
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考虑到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以及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5-006)同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的
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目标、董事及高管人 员各自工作分工、任职年限、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公司拟发放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如下:
从公司获得 是否在公
类别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 的税前报酬 司关联方
状态 总额(单位: 获取报酬
万元)
朱亦斌 董事长 男 57 现任 61.55 否
非独立 张家安 董事 男 55 现任 48.59 否
董事薪 李中亚 (股东)董事 男 34 现任 0 是
酬 程谦 职工董事 女 54 现任 44.32 否
钱元美 (原)董事 女 60 离任 0 是
高 级 管 张家安 总经理 男 55 现任 48.59 否
理 人 员 李丰奎 副总经理 男 49 现任 53.00 否
薪酬
门松涛 副总经理 男 56 现任 51.57 否
王冲 总会计师 男 52 现任 45.87 否
吴明辉 副总经理 男 57 现任 49.41 否
刘振华 副总经理 男 41 现任 40.59 否
孙善卫 总工程师 男 42 现任 38.42 否
杨应林 董事会秘书 男 45 现任 24.43 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亦斌、张家安、程谦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4-2025 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信银行等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8 亿元的融资额度,主要包括长期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风险项下的贸易融资等形式 的融资。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 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 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卓高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合肥国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共计 6.7 亿元额度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 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做出如下调整:
1、成立 BOPP 中心,负责公司 BOPP 薄膜的各项生产管理工作。
2、成立 BOPET 中心,负责公司 BOPET 薄膜的各项生产管理工作。
3、成立人力资源中心,撤销人力资源部。
4、成立财务管理中心,撤销财务管理部。
其他部门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和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做大做强聚酰亚胺产业,公司拟将聚酰亚胺分公司资产按照账面价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对国联基金出资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对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出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拟终止对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的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中亚回避表
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对建汇基金出资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对合肥建汇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出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拟终止对建汇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的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独立董事毕功兵回
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2 日。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