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吉视传媒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龙
公告时间:2025-03-14 22:24:25
吉视传媒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龙
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程龙,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一级高级法官。历任共青团吉林省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深圳汇通金控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前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 8 月 2 日至今,本人担任了公司独立董事及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任职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程龙 5 1 4 0 0 否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对本年度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
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委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会 员会
董事 (共召开 8 次) (共召开 0 次) (共召开 4 次) (共召开 4 次) (共召开 5 次)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程龙 —— —— —— —— —— —— 1 1 1 1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我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
会议及调研走访等活动,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
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
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
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
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
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并积极对管理层以及董事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事项。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
报。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
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24 年,我严格
遵守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规范文件,本着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切实履行了我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我深入
研究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全面掌握了业务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和表决。我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专业且独立的建议和意见,确保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展望 2025 年,我将继续坚守忠实、勤勉、谨慎的职业
操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将利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深入地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同时,我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推动董事会做出更加科学和高效的决策,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我的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程龙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