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伍)
公告时间:2025-03-17 21:05:4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
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着重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始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本人徐小伍,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纽约理工学院 MBA,资深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深圳赛区特聘专家,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科员,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现任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发改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工信局“工信专家库”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服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尚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佳兆业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
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会计专业知识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的定期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共 9 项议案,本人均无异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其中,本人召集并
主持了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会议共审议通过 8 项议案,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经充分发表意见后均无异议通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保持审慎的专业怀疑态度,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现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积极沟通,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和构成、审计计划安排、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问题及异常、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等问题,并就此与会计师保持沟通,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审计结论的客观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公开联系方式,就公司财务情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沟
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微信、电话与公司管理团队保持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外部投资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及时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和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就公司新兴产业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方面建言献策,以供公司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七天。
公司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电话、微信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六)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着重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体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未发现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及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风险可控,定价公允,且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主要关注财务报表的主要问题及异常、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
障碍、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内部控制评价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内审部门人员的独立性、专业性和适格性等,未发现披露有不真实、不完备、不合理的情形。
3、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重点关注其资质、专业性和资源、独立性、审计流程的有效性等,并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情况、执业质量等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现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方案和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公平,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匹配,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幅高于市场化收入水平或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之间的收入差距畸高的情形。
5、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制定和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参与对象合理设计,不存在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特定人群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其他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未发生。
四、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交易所、监管机构等组织的新《公司法》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2024 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等,持续加强年报、新《公司法》和独董新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意识,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敦促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给投资者一个透明的上市公司。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就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进行积极沟通,建言献策,对公司财务及业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
董事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徐小伍
联系方式:E-mail:xxcpa@163.com
2025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