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3-18 21:02:17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9:30 起。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 15:00—2025 年 4 月 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94 中裕科技 2025 年 4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4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4 年的
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92,565,471.5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6,773,957.73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92,997,711.53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87,919,803.02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5,077,908.51 元)。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2,185,1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
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需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655,530 元,转增 30,655,530 股。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关于批准报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董事会批准报出。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邬爱其、周余俊、李前林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
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送红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对公司的
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进行变更,并形成章程修正案。
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 102,185,100 元。
现变更为:人民币 132,840,630 元。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185,100 元。
现变更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840,630 元。
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原为: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2,185,100 股,均为普
通股。
现变更为: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32,840,630 股,均为普通股。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预计 2025 年度拟以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企业信用为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的全部授信协议及相关贷款、银 票、信用证和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拟以公 司企业信用为江苏中裕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的全部授信协议及相关贷款、银票、信用证和保 函等,按照持股比例 87%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上 述贷款、银票、信用证和保函等担保期限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3 年止。最终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 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 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 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8:30-9:30
(三)登记地点: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523-88101066 传真: 0523-
8880138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