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9 15:43:4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川金诺
(股票代码:300505)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宇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俊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决议及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决议及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决议及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 2024 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0,累计变
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0。公司募投项目
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正常推进。出于募
集资金的投入安全考虑,公司采用自有资金
投入推进。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 45,405.13 万元,其中 36,005.40 万元存放
于公司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开立的专用结算
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 36,000.00 万
元,收益金额 5.4 万元),9,399.73 万元存放
于企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公司已按规定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新公司法第四次修正的相关内容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川金诺及刘甍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如果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发行人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后 是 不适用
实施。就该项议案,控股股东自愿回避表决,并督促发
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将按照回购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法确定回购价格,并不得低于回购时的市场价格。”
2、刘甍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诺:“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为发行人利
益以外的目的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的情形。2、为避免对发行人 是 不适用
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
业务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的期间:
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
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
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企业;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股或本人能够实
际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
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
竞争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
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
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和控股企业将不与
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和控股企业
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
本人将亲自和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
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
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
经营。(3)本人、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发行人发
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发行人资金。
本人、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发行人垫支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发行人代为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本人、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不
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
人、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①有偿或无偿
地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人、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使
用;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本人所控制
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本人、本人所控制的
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动;④为本人、本人所控制的关联
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⑤代本
人、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⑥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方式。”
3、刘甍、陈勇、陈志龙、冯发钧、和国忠、洪华、李雪
操、刘明义、孙位成、王建华、王宗波、魏家贵、曾润
国、张和金、朱锦余、訾洪云对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履行
的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是 不适用
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得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董事
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4、刘甍对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履行的承诺:“不得越权干 是 不适用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甍就社会保险事项、住房公
积金做出的承诺:“如川金诺及其子公司因员工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而遭致任何索偿、行政处罚、权利
请求等有关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费用,以确保不会给川 是 不适用
金诺及其子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
川金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6、川金诺关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是 不适用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按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全部新股。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