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3-19 19:49:40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结合市场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陈斌权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张心灵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吴振宇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