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0 16:17:46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志元、杜宁、刘成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元、杜宁、刘成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独立董事张志元、杜宁、刘成安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