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0 18:08:06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5-04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及相应反担保:
1、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7,000 万
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向汇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复星安 特金(即复星雅立峰之直接控股股东)将质押其持有的复星雅立峰全部股权、复 星安特金的 4 名自然人股东将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安特金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 担保;
3、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卫驰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铃向北京农商行申请的人 民币 1,5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医药产业担
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890,877 万元、为复星雅立峰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71,191 万元、为北京北铃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 年 3 月 20 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复星医药产业向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流动
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20 日止。同日,本公
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5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
简称“汇丰银行”)签发《保证书》,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雅立峰”)于约定债务确定期内向汇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复星雅立峰之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复星安特金”)将质押其持有的复星雅立峰全部股权、复星安特金的 4 名自然人股东将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安特金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2025 年 3 月 20 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北铃”)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北京北铃向北京农商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 12 个月(具体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同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卫驰星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系北京北铃之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北京卫驰”)与北京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由北京卫驰为北京北铃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北京北铃与北京农商行签订《质押合同》,北京北铃拟质押一项自有知识产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3,520,000 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即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至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任何
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复星医药产业
1、注册地:上海市
2、法定代表人:吴以芳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95,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27 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6、股东及持股情况: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323,069 万元、股东
权益为人民币 883,368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439,701 万元;2023 年,复
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18,054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344 万元。
根据复星医药产业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346,514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986,629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359,885 万元;2024 年 1 至 9 月,复星医药
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2,575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20,992 万元。
(二)复星雅立峰
1、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
2、法定代表人:张玉慧
3、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28 日
5、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生产,SARS 疫苗研究(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进口商品分销业务除外)。
6、股东及持股情况:复星安特金持有其 10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经大连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单体口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复星雅立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05,108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58,800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6,308 万元;2023 年,复星雅立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063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5,902 万元。
根据复星雅立峰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复星雅立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06,502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57,26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9,239 万元;2024 年 1 至 9 月,复星雅立峰实现营业
收入人民币 5,089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38 万元。
(三)北京北铃
1、注册地:北京市
2、法定代表人:杨建朋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488.50 万元
4、成立日期:1995 年 3 月 20 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汽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残疾人座车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试验机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软件开发,5G 通信技术服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危险废物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
6、股东及持股情况:北京卫驰持有其 10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经北京中企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单体口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北铃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3,808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2,926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0,882 万元;2023 年,北京北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29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25 万元。
根据北京北铃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北京北铃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7,828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2,215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613 万元;2024 年 1 至 9 月,北京北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
币 6,078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11 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复星医药产业依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向工商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届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5、生效:本合同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生效。
(二)《保证书》
1、由本公司为复星雅立峰于约定债务确定期内向汇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复星雅立峰依约应向汇丰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约定债务确定期的终止之日起三年。如该等债务于约定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的,则为自最后到期债务的到期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书》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二》
1、由北京卫驰为北京北铃向北京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北京北铃依据《借款合同》应向北京农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二》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