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16:31:36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 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计划合计减持若羽臣股份数量不超过4,768,071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89,357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8,714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总股本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64,030,506股剔除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披露回购结果的2024年第三期股份回购和2024年第四期股份回购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094,800股后的股份数量158,935,706 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一、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朗姿股份出具的《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朗姿股份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6,8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3%,
本次权益变动后,朗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5,893,5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0.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3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若羽臣 股票代码 003010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476,800 0.30
合 计 476,800 0.3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剔 占公司剔
股份性质 除回购专 除回购专
股数(股) 用账户股 股数(股) 用账户股
份后的总 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 (%)
朗姿股份 16,370,340 10.30 15,893,540 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370,340 10.30 15,893,540 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股东朗姿股份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5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年 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向、计划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朗姿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减持计划均一致,减持数量在
减持计划范围内,未曾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 不适用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
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不适用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出具的《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朗姿股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