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16:33:41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甲方”)拟与公司关联方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守正”、“乙方”)续签相关合同。宁波双成拟将质检研发中试车间四楼以及部分设备租赁给宁波守正,同时,宁波守正将租用宁波双成部分宿舍作为员工住宿,双方还就员工在宁波双成食堂用餐事宜达成了协议。上述全部关联交易的合同期限均为三年,总金额为 3,748,680.00 元。
2、宁波守正的股东为海南至德成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德成大”)及张立萍女士。至德成大的股东为王成栋先生及张立萍女士。张立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 先生之母亲。因此,宁波守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成栋先生、Wang Yingpu 先生及白晶女士均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4FXK4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 1 号楼 206-7 室
5、法定代表人:张立萍
6、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7、经营范围:药物研究与试验发展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8、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22 日
9、主要股东:海南至德成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9%,张立萍女士持股1%。
10、关联关系:宁波守正的股东为至德成大及张立萍女士。至德成大的股东为王成栋先生及张立萍女士。张立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 先生之母亲。因此,宁波守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11、财务情况: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守正的总资产为 792.97 万
元,净资产为-5,646.53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63.87 万元,净利润为-1,276.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经查询,宁波守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宁波双成拟出租的房屋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866 号宁波双成质检研发中试车间四楼,拟用于出租的建筑面积为 1,589 平方米。
2、宁波双成拟出租的部分设备使用地点为宁波双成质检研发中试车间四楼。
3、宁波双成拟出租的部分宿舍坐落在宁波双成厂区园宿舍楼。
宁波双成已将质检研发中试车间四楼及宿舍楼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抵押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除此之外,宁波
双成的设备不存在抵押以及上述全部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事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价格及宿舍费用参考宁波杭州湾新区标准厂房租赁市场行情,结合宁波双成研发办公区域及宿舍楼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设备租赁价格按年度折旧额并考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餐费参照宁波双成员工标准执行。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为:
甲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5-1 厂房租赁合同
(一)出租厂房情况
1、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866 号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质检研发中试车间四楼。
2、租赁建筑面积为 1,589 平方米。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待双方约定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为人民币 31,780.00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 381,360.00
元。
2、租金执行每月支付一次,每月 5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到金后 10
工作日内,开具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厂房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委托甲方缴纳。
5-2 设备租赁合同
(一)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质检研发中试车间四楼。
(二)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止。
(三)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61,250.00 元。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税率为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宿舍楼租赁合同
(一) 租赁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
(二) 租金及其缴纳方法
1、预估每月租金为 6,000.00 元,每年租金为 72,000.00 元。每月租金核算由
甲方出具费用明细表,由乙方签字确认。
2、若乙方在承租期内对承租房屋数量有增加或者减少,则按照甲乙双方互相确认签字结算为准。
3、租金的缴纳:租金按月缴纳,乙方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租金给甲方(甲方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发票给乙方)。
4、乙方承租甲方宿舍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公司员工自行承担,并由甲方统一缴纳,乙方于每月 20 号之前支付上月水电费交于甲方。
5-4 食堂租赁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
(二)费用支付
1、预估每月餐费 5,100.00 元,每年餐费预估 61,200.00 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宁波双成闲置资产进行出租,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具有积极的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71.86 万元(不含本公告所述交易事项金额)。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 年 3 月 21 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
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进行的,是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的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将宁波双成闲置资产进行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本次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使用。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