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19:00:47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大信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富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
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 “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 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
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4)监控与整改
大信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第 5102 号的规定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况并识别的缺陷,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缺陷,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根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2.工作方案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确认和商誉减值。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 2024 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
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3.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经验丰富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多年的行业审计经验。大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服务提供支持。大信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4.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022 年,大信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五、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公司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