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3-21 21:34:37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上市公司及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等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