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赣粤高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义刚)
公告时间:2025-03-24 19:35:09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义刚)
2024 年度,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始终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的个人背景如下:
廖义刚,男,1977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
计高端(领军)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西中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11 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我均全部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3 11 0 3 8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席 缺席 出席 缺席 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9 0 4 0 4 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均出
席,并就以下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1.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 同意
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 年度)》
3. 《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上半年)》
4. 《关于续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程序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审查,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保持了充分沟通,定期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情况与计划,对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我参加了 3 次公司股东大会和 3 次网上业绩
说明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我
深入了解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我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与支持。管理层注重保持与我的信息互通,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和微信互动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我传递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和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在关联交易、变更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上积极征询我的意见,并组织我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其表决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受到任何损害。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4 份定期报告及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及时披露。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对 4 份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增公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一次业绩快报和一次业绩预增公告。公司未出现业绩更正的情形,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在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其审议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其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作
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我将协助公司依法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均投出赞成票。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经理
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我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也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未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四、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我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
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及独立董事的决策与监督职能,坚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长期以来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廖义刚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