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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20:34:27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5-024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1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为 364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延威先生,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 95 万元,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拟定为人民币 45 万元。其他业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与信永中和商定,信永中和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收费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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