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5 18:01:31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配合哈尔滨市政府规划发展部署,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曾用名“哈尔滨市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现更名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热公司”)部分国有划拨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征收,哈热公司本次将获得征收补偿款2,553.84万元,最终征收补偿款以结算单记载的实际补偿款为准。
近日哈热公司与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署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哈热公司两宗划拨土地进行征收,征收面积合计152,565.1㎡,征收补偿金额合计2,553.84万元。协议签订后,香坊区政府委托哈尔滨龙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审,待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补偿金。
本次土地征收系政府征收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土地征收概述
为配合哈尔滨市政府规划发展部署,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哈热公司部分国有划拨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征收,哈热公司本次将获得征收补偿款2,553.84万元,最终征收补偿款以结算单记载的实际补偿款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情况
1.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聘请黑龙江晴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哈国用(2009)第 10000645 号、哈国用(2009)第 10000075 号两宗土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取得市场法评估补偿单价为 167 元/
㎡;聘请黑龙江德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土地上经济作物进行评估,取得市场法评估价值为 6 万元。
(二)土地及地上经济作物补偿情况
1.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哈热公司权属部分土地进行征收,土地证编号为:哈国用(2009)第10000645号,权属土地面积83,466.6㎡。此次被征收面积3,000㎡,账面价值为8.97万元。根据评估价格测算,本次将获得征收补偿款50.1万元。
2.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哈热公司权属部分土地及地上经济作物进行征收,土地证编号为:哈国用(2009)第10000075号,权属土地面积149,565.1㎡,此次被全部征收,账面价值为447万元。根据评估价格测算,土地补偿款为2,497.74万元,地上经济作物补偿款为6万元,本次将获得征收补偿款2,503.74万元。
本次土地征收系政府征收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征收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香坊区红星村一期棚改项目,依据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单位更名的情况说明》,根据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加盖公章相关条例及公章管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加盖哈尔滨市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项目专用章,签署合法有效。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征收具体实施单位):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香坊区政府”)
乙方(被征收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征收资产标的物
乙方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的部分国有划拨公共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52,565.1㎡。
(三)征收补偿款
乙方将获得征收补偿款共计2,553.84万元,主要包括土地补偿、经济作物补偿。
(四)结算方式
协议签订后,由香坊区政府委托的哈尔滨龙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审,待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征收补偿金全额发放至乙方。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的土地不涉及公司生产设备的搬迁,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收到的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形成收益2,097.87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情况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