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8:32:08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职,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0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主席津贴的议案》。
(二)2024年0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2024 年 0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4 年 06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2024 年 08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七)2024 年 11 月 0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资本性支出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编制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及电机轴制造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联营公司重庆黛荣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原则,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已就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六)检查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均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在保证公司发展的基础上拟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严格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有效地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落实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