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8 22:47:49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5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