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时间:2025-03-30 15:33:37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795,295.65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40,655,520.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414,396.8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07,505,327.5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0,655,520.82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637,90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2024年9月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0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47,509.00元(含税)。此外,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16,8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53,051,409.16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532,036,825.66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5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78,985,416.50 - 523,239,25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13,795,295.65 1,746,300,186.67 773,073,916.5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540,655,520.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607,505,327.5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02,224,666.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77,723,132.9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902,224,666.5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 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 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和长远利 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150 万元、1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47%、0.01%,均远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