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标)
公告时间:2025-03-30 15:33:37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刘标)
本人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经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刘标,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工商管理博士,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1994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历任深圳市飞亚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
2017 年 8 月至 2024 年 2 月兼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4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
讯方式参加,无缺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
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24 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外担保及投资理财等事项;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有效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任职以来,年内现场工作天数为 7 天,符合相关规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审议通过《关于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少于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352.05 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7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各类传媒及网络平台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和财务状况;持续保持与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督促公司按照规定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相关决议;建议公司将风险防控放在第一位,加强对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库存的管理,加快房地产项目的去化。
本人要求公司及时跟进信息披露规则的更新,不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加强规则学习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不断更新和扩充自己的专业知识以提高执业胜任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
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标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