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海信视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30 15:36:27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0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等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财务报表及附注),该等财务报告
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治理,坚持科学决策,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总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炜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本着客观、透明、规范、全面的原则,详细阐述了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在 2024年度的 ESG实践工作和亮点举措。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该等汇总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不涉及)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含汇总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该等汇总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含汇总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等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
李炜、刘鑫、朱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在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符合《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爱国、丁文华、
赵曙明、刘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了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并确保了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爱国、丁文华、
赵曙明、刘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爱国、丁文华、
赵曙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激光膜片、激光屏幕等业务的厂房需求,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青岛海信通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