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1%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7 17:15:1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55 元/股(含)。按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 4.5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989,011 股至 21,978,022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04%至 2.07%(为四舍五入后测算的数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 1%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0,6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4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056,5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