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国投中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8 17:36:17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5-020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收到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国投中鲁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案内容为《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包括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等条款,以及同步调整《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配套制度。2025 年 4 月 8 日,国投中鲁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16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投中鲁果汁 第一条 为维护国投中鲁果汁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 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 定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程制定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 第二条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 [2001]106号)批准,在原山东中鲁果 [2001]106号)批准,在原山东中鲁果
修订前 修订后
汁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按《公司法》 汁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按《公司法》 的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 的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 目前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目前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91110000166780051K。 会信用代码91110000166780051K。
第三条 公司于2004年6月2日 第三条 公司于2004年6月2日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行字[2004]72号)批准,首次向社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72号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并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于200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6500万股,并于2004年6月22日
上市。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
问。 (首席合规官)。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总法律顾
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企业法
律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理
中的法律事务,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
策,领导企业法律合规机构开展相关
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发行条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人民币标明面值。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时的普通股总数为10,000万
股,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
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序 认购股 持股比
号 发起人 份数 例(%)
(万股)
1 国家开发投 6,900 69.00
第二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六 资公司
家,分别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乳 2 乳山市经济 1,147 11.47
山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山东金洲矿 开发投资公
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大民国际贸易 司
有限公司、芮城县金鼎经贸有限公司 3 山东金洲矿 753 7.53
、李中柯。 业集团有限
公司
4 山西大民国 720 7.20
际贸易有限
公司
5 李中柯 300 3.00
6 芮城县金鼎 180 1.80
经贸有限公
司
合计 10,000 100.00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修订前 修订后
26,22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数为26,22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26,221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
。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
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
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 划的除外。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者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
资助的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