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17:45:40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769,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4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4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4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4 年的
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5-010)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92,565,471.5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6,773,957.73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92,997,711.53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87,919,803.02 元,其 他资本公积为 5,077,908.51 元)。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2,185,1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
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需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655,530 元,转增 30,655,530 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由董事会批准报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邬爱其、周余俊、李前林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
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 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送红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对公司的注
册资本和公司章程进行变更,并形成章程修正案。
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 102,185,100 元。
现变更为:人民币 132,840,630 元。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185,100 元。
现变更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840,630 元。
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原为: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2,185,100 股,均为普
通股。
现变更为: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32,840,630 股,均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预计 2025 年度拟以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企业信用为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的全部授信协议及相关贷款、银票、 信用证和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拟以公司企业 信用为江苏中裕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 称“招商银行”)签订的全部授信协议及相关贷款、银票、信用证和保函等,按 照持股比例 87%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上述贷款、银 票、信用证和保函等担保期限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3 年止。最 终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69,7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