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四川长虹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18:02:44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柳江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柳江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柳江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柳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 2.5 亿元-5 亿元。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柳江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其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柳江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柳江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