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09 18:25: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公司就相关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交易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格为 16.73 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
年 3 月 26 日)收盘价格为 14.33 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下跌 14.35%。
项目 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2 月 26 日) (2025 年 3 月 26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16.73 14.33 -14.35%
(元/股)
科 创 50 指 数 1,126.82 1,029.05 -8.68%
(000688.SH)
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 4,254.86 3,900.24 -8.33%
子设备指数(883136.WI)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5.6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6.02%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