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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0 16:59:25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向沪市公司发出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开倡议》,倡议以“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为目标,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发挥主体责任,
更好回报投资者,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 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 聚焦主责主业,助力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一家技术驱动的行业领先 CDMO 企业,始终秉承“关爱生命、维护健康”的使命和“成为全球药物创新解决方案的卓越生命健康企业”的愿景,以最高效的交付效率、最贴心的客户服务为宗旨,支持全球客户的药物开发。
2024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以及愈发激烈、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公司管理层高效地执行五年战略规划,持续深化与合作伙伴关系,大力拓展 CDMO 业务布局,以创新为驱动,以品质为基石,于挑战中稳扎稳打,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61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 亿元。公司荣获 2024 中国医药 CDMO 企业 20
强、2023 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2023 年度中国 CXO 企业 TOP20、浙
江省生物医药产业领军型企业等多项荣誉。
2025 年,公司将全面提升小分子 CDMO 服务能力,优化 CDMO 业务板块
的运营效率,紧贴客户需求,做深大客户,做广新客户。公司将持续强化大客户业务的立体服务机制,实现与大客户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不断拓展新项目合作;在新客户拓展方面,稳步提升海外市场本地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总部多个专业技术平台及在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实验室的优势,深入发掘市场机会,为潜在新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优质解决方案,加速新客户从商机到订单的转化进程,促进 CDMO 业务的稳健增长。
二、 持续现金分红,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公司战略的核心位置,积极通过股份回购和稳定分红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自 2014 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坚持现金分红,每年分红金额均超过当期归母净利润的 30%。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45,387,214.00 元,现金分红比例为 43.11%。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前期披露的自愿增持
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832,700 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9%。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股份 5,789,8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9,893,380.1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对外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股份回购方案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2 年股份回购方案的 2,871,000 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已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025 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在条件具备时增加中期分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将开展集中竞价回购股份计划;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有关要求,在保证资本开支及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股东的获得感,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绿色制药创新技术的领导者,始终将研发创新视为驱动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公司持续以加强研发能力为战略重点,凭借多年的新药研发和技术积累,掌握了众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绿色制药技术。
2024 年,公司连续流技术平台“浙江省创新药物连续化制造重点企业研究院”某项目产品关键中间体连续流工艺获“省级工业新产品”的荣誉;公司手性催化技术平台成功开发了一种新的小分子催化反应体系,能够立体选择性地构建取代四元碳环骨架,且该体系具有工业放大的潜力;公司光电化学技术平台与浙江工业大学合作,新开发了一系列多取代环化合物和桥环化化合物的合成方法;公司多肽偶联药物、小核酸技术平台获得快速扩张,公司成立了 TIDES 事业部,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丰富的医药行业从业经历,能快速响应国内外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可以为客户提供从肽链修饰、多环肽、payload、linker、chelator 以及 linkerpayload、linkerchelator 等复杂结构的化合物制备,到多肽偶联药物(PDC)、小分子偶联药物(SMDC)、核素偶联药物(RDC)等各类化合物的研发与生产。
2025 年,在持续巩固已有成熟核心技术平台的同时,公司将积极建设开拓合成生物学、偶联药物、小核酸药物、光化反应、电化学、AI 技术等高水平技术研发平台。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合成生物学在复杂药物分子、多肽、核酸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开发连续流光反应、连续流电化学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四、 畅通交流渠道,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持续畅通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扎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4 年,公司坚持将信息披露作为与资本市场沟通的重要载体,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三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报告期内,公司为致力构建与投资者更为紧密高效的沟通桥梁,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更深层次的理解、信任和合作,对信息披露尤其是定期报告进行了持续优化,通过直观的图文影音信息(如一图读懂定期报告等方式)全方位满足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看得到”、“看得全”、“看得懂”的基本需要,实现信息披露可视化、通俗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海证券交易所“e 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认真听取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对投资者提问给予及时回复,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2025 年,公司将加强与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指引对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灵活运用可视化、数字化等方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围绕投资者诉求,不断丰富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告可读性,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广泛深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分析师等建立常态化、多维度的沟通机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业务运营与行业发展的直观认知与认同,强化市场对公司价值投资逻辑的深度认知与坚定信心。
五、 健全治理机制,促进规范运作
公司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深度。
2024 年,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工作,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发布情况,不断强化董监高的合规意识,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 ESG 工作也取得了佳绩,公司被首次纳入富时罗素社会责任指数;在 EcoVadis 的评估中,凭借在环境、劳工与人权、商业道德及可持续采购等领域的卓越实践,首次获得“金牌”认证,跻身全球参评企业前
5%行列;标普全球 ESG 评分 51 分,超过全球 74%的同行;中证指数 ESG 评价
为AA,位居A股同行业前5%;荣获2024中国医药上市公司ESG竞争力TOP20。
2025 年,公司将持续推进治理机制建设,结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促进规范运作;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落实独立董事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职
尽责,通过积极参加培训等方式持续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公司将积极落实监管机构对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要求,将 ESG 作为管理提升的重要工具,推动 ESG 理念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公司 ESG 水平和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4 年,公司组织董监高人员参加了监管机构举办的新“国九条”精神学习活动、董监高初任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等多场培训;邀请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培训,加强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关键少数”行为;定期收集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监管关注热点新闻,发送公司董监高人员学习,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切实提升董监高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开展的培训课程,及时梳理并传递监管政策动态和典型案例,筑牢“关键少数”的自律和合规意识。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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