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0 18:35:23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马骁先生、冯孝良先生、刘云平先生、李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署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上述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