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制药: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0 21:23:45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唐安(召集人)、独立董事曹红中、独立董事陶剑虹。
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共审议 18 项议案,每
项议案均表决通过,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决算、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02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3月5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员会第十次会议 1.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年8月17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3. 关于终止部分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2024年10月9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年10月24日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2024年12月26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系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所作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选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在对致同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审议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变更审计机构等议案,有效的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发挥积极、主动的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