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0 22:02:50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 2025 年 3 月 2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有 2 名核查对象分别在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及 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前述 2 名核查对
象均不是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且前述核查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划之前,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