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4-11 18:21:3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推举李玉
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就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相应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李玉敏、辛茂荀、王宝英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