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秀群)
公告时间:2025-04-11 21:21:44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胡秀群)
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胡秀群女士:汉族,1973 年生,天津大学管理学(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美
国俄勒冈大学(Oregon University)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海南大学会计学教授,
研究生导师。曾兼任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海南省三沙市财税局
局长助理(挂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主任。现兼任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胡秀群 15 2 13 0 0 否 4
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
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 6 次会议,主要审阅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表及定期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指导审计机构对资产减值计提、定期报告编制等关键事项的合规性审查;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有效衔接,促进监督资源整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指导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规范开展;组织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质量,审议续聘议案并提出专业意见;针对财务管理及内控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公司治理机制持续优化。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出席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查关联交易、关联方财务资助及债务偿还协议等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公司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计划、审计要点等事项,与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详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度,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
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会、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时阅读相关政策专递和政策解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为全面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调研、会议讨论、电话、邮件、参加年度工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报告期内,本人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部门人员的大力支持,公司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工作,确保本人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意见。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
整、准确,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拟选举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通过审阅公司薪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从绩效目标的确定、日常薪酬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与薪酬挂钩等机制均按照规范的流程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秀群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