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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燃气集团管网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8:43:26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燃气集团管网资产会计估
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燃气集团管网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以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规定,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根据 2021 年下发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发改价格规〔2021〕818 号)规定,天然气管网资产折旧年限由 30 年延长为 40 年。
近年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不断加大对输气管线的技术改造、安全隐患治理改造,定期检修及维护保养,提高了管网的使用性能,有效延长了管网的使用寿命。
天然气管网与阀门在物理结构和使用功能上高度关联,阀门作为管网压力调节、安全控制的关键部件,其寿命与管网主体同步维护更新。天然气管网和阀门作为功能一体化的资产,符合资产组概念。
为消除阀门单独计量的复杂性,降低会计处理成本,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合理反映经济利益消耗方式”的要求,拟将天然气管网(含阀门)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资产,不再单独区分管网与阀门的使用年限。
基于此情况,为匹配国家政策导向,降低会计处理成本,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更好地满足未来的财务报告需求,根据新的信息、经验积累并结合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天然气管网(含阀门)折旧年限统一调整为 40 年,残值率为 5%,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类别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天然气管
30 5% 天然气管网 40 5%

附属设备
10 5%
(阀门)
二、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2,652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也将对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燃气集团管网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之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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