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7:55:59
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5-035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兵。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5 日 9:15-15:00。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 896 号公司会议室。
6.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1,166,030,55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47,747,2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118,283,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938%。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36,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 9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1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3%;反对 9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67%;弃权 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36,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 38,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55,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1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3%;反对 38,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24%;弃权 55,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36,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 9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1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3%;反对 9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67%;弃权 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24,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 4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弃权 56,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17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 4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19%;弃权 56,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65,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6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权 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2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 6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7%;弃权 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585,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 %;反对 377,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 6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7,8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9%;反对 377,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93%;弃权 6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
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70,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 56,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2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0%;反对 56,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80%;弃权 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31,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 43,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55,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1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43,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66%;弃权 55,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31,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 95,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8,1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95,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09%;弃权 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9,29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1%;反对 6,594,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5%;弃权 144,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1,544,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29%;反对 6,594,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748%;弃权 144,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970,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 56,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