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20:11:3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收购其相应股权的议案》。
4、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收购其相应股权的议案》。
6、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相关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合规经营、有效执行相关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如实向监事会提供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保障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6、监督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重,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募集资金使用(如适用)、董事和高管履职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