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至正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21:03:18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上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业绩承诺期满的资产减值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结合 2024 年度外部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安排,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另外,上会制定了详细的与境外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上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