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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希猛)

公告时间:2025-04-17 22:01: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姜希猛
2024 年度,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忠实履行职责,借助专业背景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
策中尽职尽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我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姜希猛,男,汉族,1967 年 1 月生,内蒙古包头人,致公党员,
热工工程博士。历任:首都钢铁公司工程师;内蒙古林业大学讲师;
Abbott Japan 专家;Dynax Japan 技术总监;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有
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应用首席专家;深圳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技
术中心总监;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研究员。现任:乐山太阳能研究院
院长,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员姓名 职务 日期 日期
乐山太阳能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院长 2014 年 7 月
四川友新能拓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016 年 1 月
四川中科兴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5 月
安徽中科航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11 月
姜希猛
泰州艾锐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21 年 1 月
海口卡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022 年 7 月
四川卡文智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9 月

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独立
董事在重大投资决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加次数 席次数
姜希猛 9 9 6 0 0 否 3 3
我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
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委员会 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 应 出 实际出 应出 实际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实际出席
次数 席 次 席 席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姜希猛 1 1 1 1 2 2 —— —— 1 1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我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和管理层沟通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了解和检
查:2 月参加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工作会议,
3 月考察拟修建综合能源研究院基地、投资项目,11 月参加公司股权
收购事项现场调研,12 月到公司调研储能进展情况,同时结合自身专
业知识和经验围绕公司“33221”发展布局,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
议。参加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
会,与投资者交流互动。通过考察、调研、查阅资料和与公司高管座
谈交流并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
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财务运行情况等,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
事、关联股东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不存在被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薪酬等事项均按《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的审批程序。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做好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工作,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数据与
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之间未出现调整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选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2027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的要求修订
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了《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更好的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截
至目前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
地反映了公司内控运行的实际情况,我同意《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
管理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我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
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担任委员,均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举行的
各次会议,在各次会议中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通过各次会议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专业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主审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
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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