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17:40:1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的财务规范、内审工作以及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国华先生、张忠华先生和董事张春霞女士组成,其中周国华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人员比例和专业性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以及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主要就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对公司的监督、核查工作,同时将相关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工作如下:
(一)全程跟踪并督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经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格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专业建议。我们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年报现场审计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 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审计报告正文等事项进行沟通。
4、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开展有效运作,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材料,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内部审计,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24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司章程》为指导,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依据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定,对公司各个运作情况认真了解审查,认为公司已基本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协调运
作,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状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对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在执行时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协助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公司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我们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以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有力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5 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及
职能,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等,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