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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金晶科技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公告时间:2025-04-18 19:47:16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管理制度,为有效管理公司舆情,以及确保公司在面对舆情风险时能够有效应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3、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5、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当地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八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1、快速反应、及时行动;
2、宣传一致、真实准确;
3、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4、系统运作、降低影响。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1、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2、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1、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2、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财关公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2)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4)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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