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4-18 20:31:0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魏喆妍女士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会议,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5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充分沟通基础上,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在 2024 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进行了
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做出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据较为科学、准确。公司董事会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了公允的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孙 浩
魏喆妍
肖 军
文守逊
付明月
202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