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平)
公告时间:2025-04-18 21:10:57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庄平)
各位股东:
2024年度,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简历情况:环境工程博士、宜生环境技术工程(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亲自参 加了上述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均对公司送发的会议
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并对议案进行了更细致的了解。会议上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
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在本年度履职期
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
的董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方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式) 事会会议
7 7 0 0 否 1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本人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
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
责,对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了意
见,认为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最终薪酬以漳州
市国资委绩效考核为准。本年度,未有召开战略委员会及需提
名委员会发表意见的情况。此外,本人积极参与选聘年度审计
比选方案设计提出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就公司水资源开发利用业务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
策,前往厦门、漳州市城区及平和、南靖、漳浦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了汽车4S店、金峰自来水厂、平和污水处理厂、南靖村污、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漳发新能源长泰区武安镇官山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经营、财务等状况,积极宣传公司各业务项目情况。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着重关注战略实施情况,针对探讨发展思路的可行性及下一步计划等事项提出指导性建议;在收购信产及人才集团事项中,关注收购整合中的人员安排问题,并提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6天,工作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现场考察、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公司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3.2024年1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对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执行,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
(五)提名或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董事的情况。
(六)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要求的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庄平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