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1:18:3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检查,在了解掌握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制度建立、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与沟通、内部审计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存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设计与建立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全面防范和控制,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4)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必须按适当授权进行,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6)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控制环境
(1)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建立起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分别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公司章程和三会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性质、职责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权利制衡关系。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按照管理职能和具体事务设置有研发部、市场部、采购部、生产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投资部、证券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同时,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聘请了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独立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保证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
(2)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内部控制制度手册,确保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相应的职权。
(3)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明确规定招聘、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奖惩、离职、保密等管理办法,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充分保证了各级员工的胜任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职责。
(4)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三会和管理层的职责及制衡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在制订经营目标时,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所面临的包括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做好定性与定量的判断,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必要时还会听取专家的意见。公司对组织结构、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时进行处理。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公司运营管理的促进作用。公司将运用信息系统完善运营报表体系,提高内部信息报送的效率,为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信息,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对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为了实现控制目标,也为了有效的监控管理和运作,公司在交易授权、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和记录使用以及独立稽核等方面均建立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1)交易授权: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采取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和总经理分级审批制度,以确保各类业务
按程序进行。对于非常规性交易事件,如重大资产收购、重大资本支出、担保、关联交易和股票发行等重大交易事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决策权限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由董事会批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以外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职责划分:职责划分控制程序是对交易涉及的各项职责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岗位制衡。公司在实际经营管理中,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及各岗位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在研发、生产、质控、采购、销售、行政人事、财务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职责划分程序。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办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存货出入库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公司建立完整的资产购入、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处置的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用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办法,保障资产安全。
(5)独立稽核: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另外,对重要的经济业务进行独立稽核,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及验证各项交易和记录的正确性。
(6)信息系统应用控制:公司通过建立实施 ERP 系统,提升了信息传递和决策效率。本公司按 ERP 系统的要求及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都由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要求。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