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9 00:07:34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 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董事陈家慧女士、独立董事梁剑飞先生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L32)。
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L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0.83万元,2024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5,682.9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759.4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L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按其行政职务领取的薪酬,因此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L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L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陈家慧女士及张志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L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三、四、五、六、十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