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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9 00:08:14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腾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L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L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0.83万元,2024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5,682.9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759.4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资金计划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L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二、三、四、五、九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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