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1 18:51:5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沃尔德 2024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 号),公司由中信建投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163,75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69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96.2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798.77 万元,已由中
信建投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材料制作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8.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680.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1 号)。
(二)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净额 A 48,695.00
截至本期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7,248.70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5.68
项目投入 C1 5,736.23
利息收入净额 C2 25.67
本期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6,041.42
金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2,984.93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31.35
截至本期期末累计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D3=C3 6,041.42
金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沃尔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沃尔德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中信建投证券与各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沃尔德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二)募集配套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孙公司惠州市鑫
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配套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沃尔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2024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7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超期使用,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期间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截至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惠州鑫金泉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在前述额度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将借款分期汇入惠州鑫金泉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5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500.00 万元向全资孙公司惠州鑫金泉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895.00 万元、重组相关费用 1,600.00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投资项目“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沃尔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工作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沃尔德募集配套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配套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配套资金支付凭证、沃尔德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沃尔德募集配套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