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23:36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20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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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204 号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
了容诚审字[2025]230Z030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
附的富士莱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富士莱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
富士莱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富士莱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士莱公司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富士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富士莱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 230Z020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雪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远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能康
2025 年 4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