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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7:39:26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5-01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8,893,7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3.4024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尽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代行)姜长龙先生、党委副书记王炳平先生、财务总监白刚先生、纪委书记李福君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234,756,026 98.2679 3,600,110 1.5069 537,660 0.2252
2、议案名称: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234,744,126 98.2629 3,606,510 1.5096 543,160 0.2275
3、议案名称: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234,597,626 98.2016 3,760,210 1.5740 535,960 0.2244
4、议案名称:《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234,789,626 98.2820 3,557,410 1.4891 546,760 0.2289
5、议案名称: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 股 18,391,646 81.2362 3,696,710 16.3284 551,360 2.4354
6、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 股 234,118,456 98.0010 4,019,460 1.6825 755,880 0.3165
7、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
新建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 股 234,724,676 98.2548 3,577,760 1.4976 591,360 0.247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3 2024 年度利润 18,343,546 81.0237 3,760,210 16.6089 535,960 2.3674
分配方案
关于 2025 年度
5 预计日常关联 18,391,646 81.2362 3,696,710 16.3284 551,360 2.4354
交易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7 调整规模并将 18,470,596 81.5849 3,577,760 15.8030 591,360 2.6121
部分变动资金
用于新建项目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赵
志华、陈爱莉。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议案 5、议案 7 的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
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华、高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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