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先达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8:37:0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成雷先生、常相坤先生和董事王申健先生组成,其中袁成雷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年审会
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被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改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深圳大华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9 月,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此次变更仅涉及名称调整,相关业务资格及权利义务均由政旦志远依法承继。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造成影响。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政旦志远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审计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指导并督促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合理性进行了细致审查和有效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山东证监局的检查等事项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措施,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运行,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等情况。
(六)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为防止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先达股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