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财务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4-22 18:35: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各项具体财务核算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维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基础工作规范》《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正确处理、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各项税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以及证券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公司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1、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
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3、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4、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股份公司总部设立财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工作。
5、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财务管理中心聘任或解聘,直接对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6、各公司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具体分工及职责范围,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各项制度,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会计决算报告,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2、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完成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的编制披露工作,对财务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3、按照国家税法体系制定税务计划,办理税务申报、缴纳及汇算清缴工作,对税务合法、筹划有效负责。
4、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月度预算执行与分析,编制损益预测报告。
5、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合理资金调配确保资金安全。
6、按照国家融资政策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地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维护良好的融资渠道和资源;合理分配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建立公司运营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资产、成本、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围绕年度目标进行分析讨论。
8、制定公司运营绩效分析体系,监控运营财务指标,协助制定公司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负责应收账款政策制定、考核、管理并协助各区域市场回收货款;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回款计划及资金预算。
9、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和利润控制标准,协助研究制定营销政策及合同条款指导原则,制定和维护价格政策和价格权限,参与销售订单的评审工作。
10、根据经营计划制定责任中心考核方案的财务绩效目标,提供月度考核结果及分析。
11、负责对各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2、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八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培训及考核工作,重视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第九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7、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四条 企业合并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