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下属企业申请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17:56:10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3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下属企业申请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SEGAutomotive Germany GmbH(简称“SEG”)及其下属企业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 2.5
亿欧元,与前次境外贷款中为 SEG 及其下属企业已提供的 3 亿欧元担保金额合
计后,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5 亿欧元(本次境外贷款用以清偿前次境
外贷款后,该 5.5 亿欧元担保余额中相应的 3 亿欧元担保将予以解除)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一、贷款及担保进展概述
(一)前次贷款及担保情况
2022 年,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SEG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SEG 及/或其子公司拟向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 亿欧元(含 4 亿欧元)的银团贷款,其中包括总额不超过 3 亿欧元定期贷款(简称“前次定期贷款”)以及总额不超过 1 亿欧元循环贷款(简称“前次循环贷款”,与前次定期贷款合称“前次境外贷款”),用于偿还 SEG2019 年境外贷款并为 SEG 及其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为前次定期贷款 3 亿欧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SEG 下属相关企业为前次循环贷款提供相关担保(简称“前次对外担保”)。
(二)本次贷款及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 SEG 业务发展需要,SEG 及/或其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 2.5 亿欧元(含 2.5 亿欧元)的银行贷款,具体贷款类型包括总额不超过 1.5 亿欧
元的定期贷款、总额不超过 1 亿欧元的循环贷款(简称“本次银行贷款”),用以偿
还前次境外贷款及为 SEG 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下属企业申请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及与相关贷款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关于授权特定人员
签署融资文件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1)SEG 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LUXEMBOURG BRANCH(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分行)、Standard CharteredBank AG(渣打银行 AG)、Deutsche Bank AG(德意志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ACTING THROUGH ITS
OFFSHORE BANKING UNIT) ) 等 相 关 金 融 机 构 主 体 签 署 《 FACILITY
AGREEMENT》、《FACILITIESAGREEMENT》、《Facility Letter》、《Credit FacilityAgreement》及其他相关协议(以下统称“本次银行贷款协议”),并向该等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取总额不超过 2.5 亿欧元(含 2.5 亿欧元)的银行贷款(简称“本次银行贷款”);(2)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LUXEMBOURG BRANCH(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卢森堡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AG(渣打银行 AG)、Deutsche Bank AG
(德意志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ACTING THROUGH ITS OFFSHORE BANKING UNIT))等相关金融机构主体签署
本次银行贷款协议项下对应的《GUARANTEE》(简称“本次银行贷款担保协议”),为本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简称“本次银行贷款担保”);(3)同意解除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 2022 年银团贷款(定义见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境外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所提供的全部担保措施
(简称“前次对外担保”),并签署所有与解除前次对外担保相关的协议和文件(该等解除前次对外担保的协议或文件、本次银行贷款协议及本次银行贷款担保协议统称为“融资文件”)。
此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承担及履行在融资文件项下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并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行为以解除前次对外担保,并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行为以完善本次银行贷款以及本次银行贷款担保。
本次已经签署的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信息如下:
1. 《FACILITYAGREEMENT》:
借款人:SEG
贷款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贷款类型:定期贷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 150,000,000 欧元(含)
终止日:首次提款日后三年
担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率: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0.75%每年;如果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小于零,则视为零。
2. 《FACILITIES AGREEMENT》:
借款人:SEG
贷款人: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LUXEMBOURG BRANCH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分行)
贷款类型:循环授信贷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 55,000,000 欧元(含)
终止日:首次提款日后三年
担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率: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0.35%每年;如果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小于零,则视为零。
费用:0.35%每年
3. 《Facility Letter》及其他相关文件:
借款人:SEG
贷款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AG(渣打银行 AG)
贷款类型:透支贷款
透支额度:不超过 35,000,000 欧元(含)
担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率:欧元短期利率(ESTR)+0.98%每年;如果欧元短期利率小于零,则视为零。
4. 《Credit Facility Agreement》及其他相关文件:
借款人:SEG
贷款人:Deutsche Bank AG(德意志银行)
贷款类型:透支贷款
透支额度:不超过 10,000,000 欧元(含)
担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率:欧元短期利率(ESTR)+1.35%每年;如果欧元短期利率小于零,则视为零。
本次银行贷款协议下提款总额不超过 2.5 亿欧元(含 2.5 亿欧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担保的对象为 SEG 及其下属企业,SEG 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SEGAutomotive Germany Gmb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Lotterbergstra?e 30,70499 Stuttgart,Germany(德国斯图加特)
注册资本:25,000 欧元
经营范围:电机系统和组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如起动机、发电机、能量回收系统和电力零部件,以及在这些业务领域的其他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SEG 经审计总资产为 130,029.77 万欧元,
总负债 91,934.57 万欧元,净资产 38,095.20 万欧元,资产负债率 70.70%。2024 年,
SEG 实现营业收入 159,476.87 万欧元,净利润 223.58 万欧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附属企业 New Neckar Autoparts Holdings and Operations
GmbH & Co. KG 持有 SEG 100%股权,SEG 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申请本次境外贷款,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CHINAMERCHANTS BANK CO., LTD., LUXEMBOURG BRANCH(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卢森堡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AG(渣打银行 AG)、Deutsche Bank
AG(德意志银行)签署本次银行贷款协议项下对应的《GUARANTEE》。
本次《GUARANTEE》的主要内容如下:
1. 《GUARANTEE》
(1)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22 日;
(2) 担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SEGAutomotive Germany GmbH;
(4)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5)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主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 150,000,000.00 欧元(含);
(7) 被担保债务:指任何 SEG 就相应贷款协议项下的授信向任何贷款人承
担的任何到期、未付、产生的所有当前或未来债务和负债,包括不超过
1.5 亿欧元(含 1.5 亿欧元)的银行贷款本金、相应银行贷款协议项下应
计利息、成本、费用、开支、税款和本次银行贷款协议项下约定的其他
金额。
(8) 保证期间:本次银行贷款终止日后 3 年期限届满之日。
2. 《GUARANTEE》
(1)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22 日;
(2) 担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SEGAutomotive Germany GmbH;
(4) 债 权 人 :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LUXEMBOURG
BRANCH(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分行);
(5)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主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 55,000,000.00 欧元(含);
(7) 被担保债务:指任何 SEG 就相应贷款协议项下的授信向任何贷款人承
担的任何到期、未付、产生的所有当前或未来债务和负债,包括不超过
0.55 亿欧元(含 0.55 亿欧元)的银行贷款本金、相应银行贷款协议项下
应计利息、成本、费用、开支、税款和本次银行贷款协议项下约定的其
他金额。
(8) 保证期间:本次银行贷款终止日后 3 年期限届满之日。
3. 《GUARANTEE》
(1)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22 日;
(2) 担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SEGAutomoti